國家 | 馬來西亞 |
工作時間 | 每天連續工作8小時或每天不連續工作10小時。 自2022年9月1日起,每週最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5小時。 |
緩刑 | 沒有相關法令,但一般是3個月。雇主可以適當延長試用期,以確認其是否適合其職位。一般市場試用期為6個月。 |
就業類型 | 馬來西亞的就業類型有全職、兼職、季節性和臨時僱員。 |
辭職規定 | 如果員工表現不佳、對公司業務造成不利影響或洩漏公司秘密,雇主可以解僱員工。 2. 辭職通知期限: 服務期限少於 2 年的員工將收到 4 週的通知期。 員工服務期為2-5年,並有6週的通知期。 服務期限超過 5 年的員工將收到 8 週的通知期。 |
勞動合約 | 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,合同應包括以下內容: 就業類型 工作範圍 福利及福利 辭職通知 退休 保密條款 勞動關係轉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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