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 | 智利 |
工作時間 | 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5小時。每日工作應連續進行,不得超過10小時。 |
緩刑 | 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5小時。每日工作應連續進行,不得超過10小時。 |
就業類型 | 智利的試用期是依照雇主與員工簽訂的僱傭合約規定的條款進行,在此期間雇主評估員工的工作表現並進行績效考核。 |
辭職規定 | 智利公司解僱員工: 在智利,雇主可以靈活地自由終止與員工的僱傭關係。但是,雇主必須證明解僱是合理的;此外,公司還有法律義務提供遣散費。 根據法律規定,僱員有權獲得一個月的通知期。在大多數實際情況下,這意味著直接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通知費,而不是要求員工在收到終止通知後繼續工作該期限。 |
勞動合約 | 在智利,就業是靈活的,允許雇主在合約中製定條款,同時維護勞動法保護的最低福利,以保障員工的利益,包括工作時間、最低工資以及假期和假期權利。通常,勞動合約的修改需要僱員的同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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